92网络提醒: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

     连云港92网络公司提醒广大客户注意: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连云港92网络公司请各网站主办者引起重视,认真检查自营网站及所接入网站的主页,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

          凡我公司建设的网站且使用我公司提供的网站空间,92网络都会为客户首先进行备案申请,而且是免费进行备案,让您放心。

          同时,连云港92网络公司所制作的网站都已经预留了备案号位置和管局网站接入页面的链接。服务器不是我公司提供的,且申请过备案号的客户请登录网站后台,在系统设置中的基本信息中填写好备案号码,即可在网站页面中显示该备案号。还没有备案的客户请抓紧时间申请备案。

         如果不了解备案相关情况,请与连云港92网络公司联系,92网络给予免费指导及备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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